澳大利亚实行“无护照”审理程序 34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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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July 2013: 自2013年8月1日起,在北京澳大利亚签证中心递交的签证申请将实施“无护照”审理程序
同样的,签证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完这些文件原件后,将原件退还给申请人。
*请注意: 其他材料要求没有变化。特别是,大部分申请人仍然要求提供两份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。第二份复印件不要求必须为彩色复印件。请参考相关文件材料核对表了解详情。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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